卫健委官网截图
人民网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 张文婷)“大夫,这药有没有副作用?”“大夫,这几个药可以一起吃吗?”“大夫,这药小孩子能用吗?”……在门诊,是不是经常听到这种焦虑的声音?你是不是也有同样的疑问?从医院回家,是不是也在后悔没有问清楚用药的其他问题?现在这些问题都不用愁了,解决办法来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各医疗机构如何为人民群众提供药学服务划定了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医疗机构药物重整服务规范、医疗机构用药教育服务规范、医疗机构药学监护服务规范和居家药学服务规范五项规范。
据了解,药学门诊服务是指药师在门诊为患者提供的一系列专业化服务,从事药学门诊服务的药师条件要求相对较高,药学门诊纳入医疗机构门诊进行统一管理。
用药教育服务是最为常见的药学服务,是指药师对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普及合理用药知识等服务的过程,服务形式灵活多样,服务场所不受限制。
药物重整服务和药学监护服务则都是面向需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其中,药物重整主要体现在患者入院、转科或出院等重要环节,经药师评估比较后,给出用药方案调整建议等;药学监护贯穿于住院患者的药物治疗全过程,提供的药学服务更加全面、连贯。
值得关注的是,以后在家遇到用药难题还可预约药师上门服务。《通知》指出,居家药学服务主要是药师提供的上门药学服务,对象为居家药物治疗的患者,包括普及健康知识、开展用药评估教育、管理家庭药箱等。
《通知》提到,药学服务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到目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药师服务能力及实际情况等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提供药学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