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29日讯 (通讯员 杨靓 郭戈)为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精准落实医疗领域反腐整治工作,筑牢医院高质量发展廉洁屏障,5月28日下午,株洲市中心医院在全院月会上集中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核心精神,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积极参会学习。

会上,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斌深入剖析该解释针对医疗领域作出的系列重大法规调整,详细阐述了医疗领域行贿加重处罚情节、医务人员受贿罪认定门槛下调、新型隐性腐败从严惩治等关键新规内容。该学习清晰界定了医疗行业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区分标准,系统阐释了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常见职务罪名的定罪量刑新标准。同时,精准明确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情形,重点厘清合法合规获取讲课报酬等行业高风险领域的纪律红线与履职边界。
本次学习聚焦医疗反腐新规及解释的落地应用,内容针对性强、警示意义深刻,既为全院职工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廉洁从业划定了清晰可依的行为准则,也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廉洁行医、依规履职的思想自觉。
学习结束后,与会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既是一堂法律课,更是一堂警示课,今后将带头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把合规意识传达到每一位科室成员。
下一步,株洲市中心医院将推动各科室常态化开展反腐新规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廉洁从业防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执业环境,为医院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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