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29日讯 (通讯员 刘韡璠 吴晓莉 王冰蕊)近期,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成功通过国家药监局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4000120,备案的专业科室:妇产科-妇科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号:械临机构备202400098,备案的专业科室:妇产科-妇科专业、优生学专业及医学检验科专业。此次成功备案标志着该院已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资格,这一成就不仅是医院科研实力的有力证明,更是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多希望和福祉的新起点。
7月31日至8月1日,湖南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专家组黄志军一行3人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为期两天的药物临床试验新备案机构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机构主任邓顺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季青,党委委员、副院长单斌,科教部主任杨章莉,伦理审查委员会主委宋兵文,机构办公室主任吴晓莉、机构办公室人员及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人员、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主要研究者等参加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分为首次汇报会议、现场检查考核和末次反馈会三个部分。
首次汇报会上,黄志军宣读检查通知书、检查目的及现场检查纪律。
邓顺钢致欢迎词,并代表医院宣读《接受现场检查单位(企业)承诺书》。他表示,医院对药物临床试验工作非常重视,希望各位专家能多提宝贵建议,帮助医院进一步提高临床试验管理水平。医院将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改正。
机构主任邓顺钢、伦理审查委员会主委宋兵文,以及妇科专业组负责人何美芳分别就机构工作、伦理工作、专业组开展情况向检查组进行详细汇报。
(一审:罗江龙 二审:卢小伟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