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察对象 有轻度毒蕈碱样
烟碱样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不低于70%者;或无明显中毒临床表现
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在前705以下者
2急性轻度中毒 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的有机磷农药后
在24小时内出现头晕
头痛
恶心
呕吐
多汗
胸闷
视力模糊
无力等症状
瞳孔可能缩小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50%~70%
3急性中度中毒 除较重的上述症状外
还有肌束震颤
瞳孔缩小
轻度呼吸困难
流涎
腹痛
腹泻
步态蹒跚
意识清楚或模糊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4急性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
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诊断为重度中毒:(1)肺水肿;(2)昏迷;(3)呼吸麻痹;(4)脑水肿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5迟发性神经病 在急性重度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
有的病例可出现感觉
运动型周围神经病
神经-肌电图检查显示神经原性损害
表3-1 其他农药
类别与主要品种 | 理化特性 | 毒理 | 临床表现 | 防治 |
氨基甲酸酯类:西维因
(N''-甲基氨基甲酸-1-萘酯)
|
白色晶状固体![]() ![]() ![]() ![]() ![]() ![]() ![]() ![]() |
经呼吸道![]() ![]() ![]() ![]() ![]() ![]() |
与有机磷中毒相似![]() ![]() ![]() ![]() ![]() |
阿托品有效![]() ![]() |
甲脒类:杀虫脒
[N’-(4-氯邻甲苯基)-N
|
基质为白色结晶![]() ![]() ![]() ![]() ![]() ![]() ![]() ![]() ![]() |
经呼吸道![]() ![]() ![]() ![]() ![]() ![]() ![]() |
头昏![]() ![]() ![]() ![]() ![]() ![]() ![]() ![]() |
肥皂水清洗皮肤污染;紫绀者以1~2mg/kg美蓝加50%葡萄糖溶液静脉缓注;出血性膀胱炎者用5%NaHCO3静脉滴注![]() |
拟除虫菊酯类:氰戊菊酯(杀灭菊酯)(C25H22CLCNO3) | 琥珀色粘稠液体![]() ![]() ![]() |
主要经呼吸道![]() ![]() ![]() ![]() ![]() ![]() |
面部异常感觉![]() ![]() ![]() ![]() ![]() ![]() ![]() ![]() ![]() |
对症处理与支持疗法![]() |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临床表现可分三类:
(1)毒蕈碱样症状:早期即可出现主要表现食欲减退
恶心
呕吐
腹痛
腹泻
流涎
多汗
视力模糊
瞳孔缩小
呼吸道分泌增多
严重时出现肺水肿
(2)烟碱样症状:病情加重时出现全身紧束感言语不清
胸部
上肢
面颈部以至全身肌束震颤
胸部压迫感
心跳频数
血压升高
严重时呼吸麻痹
(3)中枢神经症状:头昏头痛
乏力
烦躁不安
共济失调
重症病例出现昏迷
抽搐
往往因呼吸中枢或呼吸肌麻痹而危及生命
(4)迟发性神经病:一般在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8天~14天出现感觉障碍
继而发生下肢无力
直至下肢远端弛缓性瘫痪
严重者可累及上肢
多为双侧
2慢性中毒 多见于农药厂工人
突出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症候群与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有的有机磷农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
过敏性皮炎及接触性皮炎
体内的有机磷首先经过氧化和水解两种方式生物转化;氧化使毒性增强如对硫磷在肝脏滑面内质网的混合功能氧化酶作用下
氧化为毒性较大的对氧磷;水解可使毒性降低
对硫磷在氧化的同时
被磷酸酯酶水解而失去作用
其次
经氧化和水解后的代谢产物
部分再经葡萄糖醛酸与硫酸结合反应而随尿排出;部分水解产物对硝基酚或对硝基甲酚等直接经尿排出
而不需经结合反应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主要机理是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有机磷与胆碱酯酶结合
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
使胆碱酯酶失去催化乙酰胆碱水解作用
积聚的乙酰胆碱对胆碱有神经有两种作用:
1毒蕈碱样作用 乙酰胆碱在副交感神经节后纤维支配的效应器细胞膜上与毒蕈碱型受体结合
产生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的效应
表现为心脏活动抑制
支气管胃肠壁收缩
瞳孔插约肌和睫状肌收缩
呼吸道和消化道腺体分泌增多
2烟碱样作用 乙酰胆碱在交感
副交感神经节的突触后膜和神经肌肉接头的终极后膜上烟碱型受体结合
引起节后神经元和骨骼肌神经终极产生先兴奋
后抑制的效应
这种效应与烟碱相似
称烟碱样作用
乙酰胆碱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主要是破坏兴奋和抑制的平衡
引起中枢神经调节功能紊乱
大量积聚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可引起昏迷等症状
有机磷与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的磷酰化胆碱酯酶有两种形式一种结合不稳固
如对硫磷
内吸磷
甲拌磷等
部分可以水解复能;另一种形式结全稳固
如三甲苯磷
敌百虫
敌敌畏
对溴磷
马拉硫磷等
使被抑制的胆碱酶不能再复能
可谓胆碱酯酶老化
胆碱酯酶不能复能可以引起迟发影响
如引起周围神经和脊髓长束的轴索变性
发生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皮肤污染脱去衣服
除敌百虫外
立即用5%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水
或温清水
清水洗消
包括头发
指甲;眼污染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清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口服中毒要彻底洗胃操作时应注意:(1)入胃管前先抽胃内容物;(2)注入洗胃液每次不大于500ml;(3)第一次洗胃液中可加5mg去甲肾上腺素
以减少有机磷的吸收;(4)彻底反复洗胃
至灌洗出液体清而无味为止
一般需1万ml以上
洗胃液应吸出充分
防止吸收
以免诱发或加重肺水肿
脑水肿;(5)中毒12小时以上
症状未好转者
仍可洗胃;昏迷患者也应洗胃
2解毒治疗
(1)拮抗剂阿托品拮抗和消除毒蕈碱样症状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兴奋呼吸中枢
是解毒治疗的必用药
但阿托品无拮抗烟碱样作用及胆碱酯酶的复能作用
中度
重度中毒时
一般应与复能剂合用
有机磷中毒患者对阿托品的耐受性显著提高
阿托品用药必须采取早期
足量
重复给药
直到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和“阿托品化”即瞳孔较正常略大
轻度烦躁
颜面潮红
皮肤干燥无汗
腺体分泌减少
肺部湿性罗音显著减少或消失
心率增快
意识障碍减轻或昏迷患者开始苏醒
再考虑用维持量或停药观察
阿托品与复能剂合用时
阿托品用量应酌减
注意避免过量使用引起阿托品中毒
(2)复制剂常用的有解磷定与氯磷定
对有机磷与胆碱结合不稳固的
如对硫磷
内吸磷等
及时给药效果好;对乐果
敌百虫
敌敌畏
马拉硫磷复能效果差
过量使用复能剂可发生复能剂中毒
出现与有机磷中毒类似的症状
此外对急性中毒患者临床表现消失后仍应继续观察2~3天;乐果
马拉硫磷
久效磷中毒者
应延长治疗观察时间;重度中毒患者避免过早活动
防止病情突变